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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聲明稿:
8月9-10日自由 / ETNEWS / 三立媒體報導翁炳堯一案,均稱翁炳堯先生為” 越南台商協會理事長” 。
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在此鄭重聲明如下:
一,越南政府全國只批准“越南台灣商會“一張正式執照,越南並無“台商協會“此組織名稱。
二,台商申請加入越南台灣商會成為正式會員必需具備越南政府核發之正式經營執照。經查,翁炳堯先生從未加入十四個越南台灣商會之任一分會,亦即翁炳堯並非越南台灣商會會員,更不可能擔任過台灣商會任何職務。
三,越南台灣商會只有各省市分會會長、總會長職稱,並無理事長一職。
請台灣媒體謹慎查證,澄清報導,維護越南台灣商會之形象。

越南台灣商會聯合總會
總會長許玉林
監事長黃德修
暨理監事及會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