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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2月起生效的各項新政策(下)

 

(示意圖源:互聯網)

(示意圖源:互聯網)

部長可使用價格11億元的公車
政府於今年1月11日頒佈自今年2月25日起生效的第4號《議定》,規定在國家機關汽車使用標準、定額。具體是:
-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總書記、國家主席、政府總理、國會主席可經常使用一輛汽車,甚至在離職後仍可使用,以及不規定汽車價格。
-部長、部一級機關首長、河內與胡志明市委副書記、人民議會主席、人委會主席在職期間可使用一輛價值11億元以下的汽車。
-副部長、河內與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副主席、人委會副主席可使用價格9億2000萬元以下的汽車於住處與辦公室之間接送和出差。
對於前任退休、擔任別的工作,或離職,而獲提供的汽車未具備處置、更換條件,則繼任者繼續使用,不提供新的。
 
18歲以下被定罪者年齡確定指引
按2018年第6號聯席《通知》,要確定18歲以下的被定罪者、被害者年齡,須根據以下各證件之一:
-出生證明、出生證。
-人民證、公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
若上述各種證件之間有不同之處,訴訟   機關須與其家庭、代表、學校、共青團等配合詢問、錄取口供,或尋找可證明其年齡的其他資料。
第6號聯席《通知》自今年2月5日起生效。
 
頒佈13種國家主力農產品名錄
這是關於國家主力農產品名錄的2018年第37號《通知》中值得注意的內容。
據此,按政府第57號《議定》獲輔助的13種國家主力農產品包括:
-大米、咖啡、橡膠、腰果、胡椒。
-茶葉、蔬果、木薯和其製品。
-豬肉、家禽肉和家禽蛋。
-查(魚旁)魚、蝦類、木材及其製品。
第37號《通知》自今年2月8日起生效。
 
受傷林檢獲享類似榮軍
所享有政策
今年頒佈的首項《議定》是關於林檢和護林專責力量的第1號《議定》。
據此,林檢獲享法律規定的薪資制度和其他各種制度。
林檢若在直接執行任務過程中受傷,將獲享類似榮軍享有的制度,若犧牲將獲公認為   烈士(按照關於對革命有功者優惠制度的法律規定)。
林檢在執行森林管理、巡邏、檢查和對抗、阻止各林業領域受侵犯行為的任務中,獲提供和使用按規定的武器、輔助工具。
第1號《議定》於今年1月1日頒佈,自今年2月15日起生效。
 
黃金領域進出口商品名錄
國家銀行於2018年12月28日頒佈2018年第47號《通知》,公佈國家銀行管轄的附帶HS編號的黃金領域進出口商品名錄。
據此,國家銀行管轄黃金領域進出口商品是原料黃金,具體是塊、條、粒、片狀黃金和其他各種黃金(粉、液狀黃金、黃金焊片、金鹽和各種半成品黃金首飾除外)的HS編號為7108.12.10 或7108.12.90。
 
出版品印刷、發行領域進出口商品名錄
新聞與傳播部於2018年12月28日頒佈,自今年2月12起生效的第22號《通知》,明確規定出版品印刷、發行領域進出口商品名錄。據此,商品在按規定名錄進口時,須具備新聞與傳播部簽發的許可證(只採用於HS編號包括8個數字的商品)。
對屬商品進口名錄的許可證簽發程序、手續、卷宗按照政府於2014年6月19日頒行的第60號《議定》第二十七和二十八條。
沒有列入上述名單的HS編號屬於84.40、84.41、84.42 組的印刷領域商品和財政部在2017年第65號《通知》規定的84.43組所屬商 品在進口時不必有新聞與傳播部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另外,第22號《通知》還規定屬上述名錄中的商品在出口時不必有新聞與傳播部簽發的出口許可證。對於出版品發行領域,第22號《通知》也明確規定按HS編號出口的商品名錄和管理方式。
第22號《通知》在海關網站上有登載。
 
為貨幣印刷、鑄造活動服務商品進口規定
國家銀行於2018年12月25日頒佈關於為貨幣印刷、鑄造活動服務的商品進口規定的第38號《通知》。據此,指定貨幣印刷、鑄造單位進口為銀行的貨幣印刷、鑄造活動服務的商品名錄包括:用於鑄造硬幣的坯模、貨幣印刷紙、印刷油墨、印刷機、仿冒金屬箔熱壓機、專供貨幣的仿冒金屬箔、支付支票和銀行部門發   行和管理的各類發票和其他各種有價值證券、鑄幣機。
貨幣印刷、鑄造單位在辦理進口手續時,須向海關機關提交國家銀行簽發的確認書正本和海關機關規定的進口卷宗。
第38號《通知》自今年2月8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