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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重複灌注小型瓦斯罐食肆將受罰

〔本報消息〕根據工商部草擬的政府第167號關於油氣及石油和天然氣經營領域的行政處罰《議定》草案若干條文修訂、補充內容規定,餐飲業經營單位使用重複灌注的小型瓦斯罐將被處罰。

 

使用重複灌注小型瓦斯罐食肆將受罰。(示意圖源:互聯網)

使用重複灌注小型瓦斯罐食肆將受罰。(示意圖源:互聯網)

上述行為的罰款額從50萬至100萬元。然而,據越南工商總會(VCCI)的建議,大部分飲食勞務經營單位不知道小型瓦斯罐能否再灌注瓦斯(因為他們沒有進行灌注瓦斯工作)。因此,對餐飲業單位進行處罰事宜是不符合實際情況。
VCCI建議工商部審議廢止上述規定或對知道必須知道小型瓦斯罐不准許重複灌注瓦斯場合才作處罰而修訂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