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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河內——在越南第十四屆國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期間,5月14日下午,常委會成員就2016年國家財政決算出意見。

 

會上,與會代表指出,2016年,在國會決議的基礎上,政府出臺了多項政策,旨在確保宏觀經濟穩定,同時及時落實各項政治任務,促進生產經營,鞏固國防安全,確保社會保障,國家財政預算收入基本完成既定目標。然而,與會代表同時指出, 2016年財政政策的部分相關內容落實效果不高,財政收入結構缺乏可持續性,國家財政收入和支出的比例與2016-2020年的目標相去甚遠。

 

對於由越南高速公路發展投資公司(VEC)為投資方的4個高速公路項目的資金分配和結算問題,根據審計結果,政府批准VEC的4個項目的2016-2020年中期投資資金為22.01萬億越盾,其中,2016年的財政預算為3.86萬億越盾。

 

國會副主席馮國顯在發表總結講話時表示,審議國家審計署所提出的建議後,國會常委會尚未批准VEC的4個專案的2016-2020年中期投資資金為22.01萬億越盾,同時要求國家審計署重新計算並向中央政治局報告和向國會提交。國會常委會同時尚未批准4個項目的2016年財政決算為3.86萬億越盾。(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