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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河內——落實政府總理關於加大對比特幣(Bitcoin)和其他類似虛擬貨幣(以下簡稱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管理力度的指導意見,越南國家銀行行長已頒發關於收緊對虛擬貨幣交易的監管的第02號指示令。

越南國家銀行行長在指示令中要求各信貸機構、仲介支付服務供應商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避免發生洗錢、恐怖融資、欺詐、逃稅的風險。

另一方面,各信貸機構、仲介支付服務供應商需加強監管,若發現可疑虛擬貨幣交易要及時上報職能部門,此外對從事虛擬貨幣買賣及交換業務的組織和個人進行檢查,遵守關於防範洗錢、恐怖融資和管理外匯的法律規定。

國家銀行直屬部門多措並舉,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監管。同時主動與各有關部委、行業協作配合,制定關於虛擬貨幣、虛擬財產的法律框架。

國家銀行全國各省市分行主動向當地各信貸組織、仲介支付服務供應商宣傳政府、國家銀行的主張和指導意見以及關於虛擬貨幣的法律規定。

與此同時加大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檢查監督力度,若發現有違法行為就及時上報職能機關依法嚴厲處置。

國家銀行行長要求各信貸機構、外資銀行分行、仲介支付服務供應商制定具體計畫,認真執行該指示令中所提出的各項任務和措施並在2018年6月30日前向國家銀行上報結果。(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