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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胡志明市——美國商務部(DOC)剛公佈從2015年8月1日到2016年7月31日期間對越南查魚—巴沙魚產品的第13次反傾銷行政複審終裁的結果。

根據該結果,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期間,美國將對越南查魚—巴沙魚出口商徵收每公斤2.39美元至7.74美元的反傾銷稅,對越南查魚—巴沙魚出口美國產生巨大影響。

據越南水產加工與出口商協會(VASEP)的消息, 在第十三次行政覆議(POR13)過程中,美國商務部將越南蓋趟(Gò Đàng)股份公司確定為強制調查企業,並以不利可得事實(AFA)方式對該公司確定徵收每公斤3.87美元的反傾銷稅,同時決定對越南其他企業徵收同樣的反傾銷稅。與POR12的結果每公斤0.69美元反傾銷稅相比,美國商務部對越南企業徵收的反傾銷稅增加了4.61倍,是有史以來最高的稅率。

 

越南水產加工與出口商協會秘書長張廷槐表示,美國商務部第13次反傾銷行政複審終裁結果不公道,違反國際反傾銷法相關規定, 採用了強加於人的做法。

越南工貿部代表透露,該部正同越南水產品加工與出口協會、越南各出口企業交換相關資訊,並向美國有關部門提出意見。

在反傾銷行政複審過程中,越南企業已努力與美國商務部密切配合並向其提供相關的資訊,但美國商務部依然使用不利可得事實(AFA)原則來確定最終的反傾銷稅率。

與此同時,美國商務部還改變了調查慣例,採用不利可得事實對越南諸多出口商徵收非常高的稅率。

越南工貿部認為,美方所提出的稅率是缺乏客觀性且是過度保護的結果。因此,越南工貿部提議美方在遵守客觀公平原則和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定的基礎上重新考慮調整其對越南企業徵收的稅率。越南工貿部將繼續與各有關部委、行業、水產品加工與出口協會以及越南各查魚—巴沙魚出口商共同商討解決方案,旨在保護越南企業的合法利益。

Cafatex水產股份公司總經理阮文劇先生表示,由於美國商務部公佈徵收反傾銷稅每公斤3.87美元,因此為了確保盈利,越南企業出口價格必須是每公斤約7.8美元至8美元。然而,美國國內的銷售價格僅為4美元多一公斤。因此,越南查魚產品就完全失去競爭力。許多越南企業只好停止對美國出口,並尋找其他市場。

大成有限公司經理何文計先生接受越通社記者採訪時表示,由於目前反傾銷稅很高,所以該公司不打算出口美國。即使美國商務部徵收反傾銷稅每公斤1美元,那麼越南出口企業已虧損,更何況美方徵收反傾銷稅每公斤3.87美元。

何文計還說,越南查魚在歐盟、日本等市場的價格相當不錯。與此同時,越南國內查魚貨源短缺,生產成本也在增加。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越南企業不必在美國市場費勁。

實際上,由於越南查魚對美出口遇到種種障礙,越南對該國的查魚口出口量連續下降。目前,美國是越南查魚第二大出口市場,2017年,越南對該國的查魚口出口量同比下降11%。然而,2017年,越南查魚出口總額仍較2016年增長4.3%,達17.8億美元,占越南水產業出口總額的21.45%。(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