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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河內——政府總理阮春福剛批准 2018-2022年階段“革新與提高執法工作效率”提案。

該提案的目的在於開展若干提高執法工作效率的基本措施,面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和加強法律體系的效力及其效率等目標;逐步克服執法工作中所存在的不足之處,為推動執法工作的轉變創造前提。

為了開展該提案,需要完善執法管理與監督工作的體制。自2018年至2022年,政府總理要求司法部制定、完善和試點應用執法監督框架和服務於執法監督工作的資料收集系統。在試點應用活動結果的基礎上,司法部部長負責制定和頒佈“執法工作考核標準”的通知。此外,需要進一步提高執法工作實施過程中的政策反應能力。

政府總理要求司法部制定一個合理的流程,為接受和解決各機關、組織和個人關於執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創造便利條件。(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