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vn_logo

越通社河內——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已就由越南提起訴訟的有關印尼對包括彩鋼板在內的外國鋼鐵產品建立貿易防禦措施的案件達成共識。這是越南工貿部近日透露的資訊。

據此,印尼必須於2019年3月27日前執行世貿組織的判決。該勝利對越南具有重要意義,減輕越南鋼鐵企業在出口活動中的困難。2014年,印尼開始對包括彩鋼板在內的鋼鐵製品實施全球貿易防衛措施。

2015年,越南向世貿組織投訴,指控印尼政府所採取的貿易防衛措施違反了世貿組織的《保障措施協定》以及《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相關規定。

2018年8月27日,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構批准通過陪審團的判決,一致認為印尼採取的貿易防禦措施不符合世貿組織的《保障措施協定》以及《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第一條的規定。(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