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vn_logo

用他人證件登機者被罰 750 萬元

〔本報消息〕河內內牌機場航空港務最近對N.T.N(30歲,寓居河內市塑山縣)使用他人的隨身證件及登機卡登機的行為作出罰款750萬元的《決定》。

 

乘客辦理機場安檢手續。(示意圖源:互聯網)

乘客辦理機場安檢手續。(示意圖源:互聯網)

據此,9月底, N.T.N在辦理從河內至本市VN253航班登機手續時,內牌機場航空安全人員發現許多可疑跡象。當接受問話時,N.T.N供認是借用N.T.M的人民證以辦理航空手續。隨後,其機票已被撤銷,並按規定接受行政處罰。據越南航空局稱,過去期間,航空安全力量發現許多乘客使用他人的隨身證件,以使用他人不去或轉售的機票、廉價機票。越南航空局也告知,除了人民證外,乘客可使用其他隨身證件登機,如駕照、黨員證或獲公安機關證實的身份確認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