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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通社河內——工貿部競爭管理局表示,7月31日前,該局將繼續接受各家生產廠家、表面處理公司、代理商關於來自中國、印尼、馬來西亞、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的冷軋不銹鋼產品的回饋意見。

此前,2014年9月5日,工貿部已頒發關於對從中國、印尼、馬來西亞、中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進口的冷軋不銹鋼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的第7896號決定。

中國目前仍是貿易救濟調查的最大目標國

此外,2016年4月29日,工貿部已頒佈第1656號決定,公佈第一次反傾銷調查結果。

競爭管理局透露,按照越南《反傾銷法》的規定,上述決定公佈一年後,有關各方可提交有關審核反傾銷措施的要求。

2017年2月19日,競爭管理局已通知關於接受第二次反傾銷複審調查申請。接受申請書時間截止至2017年4月15日。

 

2017年4月15日前,競爭管理局已接受部分進口企業和印尼生產商及出口商的申請。 2017年5月23日, 工貿部已頒發1849號決定, 對上述問題進行第二次反傾銷複審調查。目前, 第二次反傾銷複審調查按照越南法律規定進行。(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