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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專訪
2017.12.18 哪些場合交警處罰而不用錄案?
哪些場合交警處罰而不用錄案?
2017年10月24日16:08
家住前江省丐禮縣黃金發讀者問: 我聽過朋友分享有關交警處罰和錄案事情,但有些不瞭解。請問,哪些場合交警只處罰而不用錄案?
哪些場合交警處罰而不用錄案?(示意圖源:互聯網)
市律師團胡氏逢欣律師回答:
據2012年《行政處罰法》第56條、01/2016/TT/BCA 《通知》第15條、 46/2016/ND-CP《議定》規定,交警有權處罰而不用錄案的場合如下:對個人、組織進行警告或罰款分別是25萬元和50萬元。對透過技術、業務設備發現違規行徑的場合,交警必須進行錄案。對違規交通行徑被罰款從50萬元以上的場合,必須到國庫繳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