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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越南財政部表示,該部擬將有汽、無汽、提神、運動、茶、咖啡等生產線包裝之飲料(100%自然蔬果汁除外)增列入課徵特別消費稅對象。其原因係此種有糖之飲料深受消費者喜愛,惟此種飲料過量將對健康產生消極影響;爰該部建議適用特別消費稅。具體為第一方案,自2019年起課徵10%稅率,第二方案,自2019年起課徵20%稅率。
此外,該部亦建議調增輕型貨車(Pickup Truck)之特別消費稅,目前此種車子之特別消費稅介於15%~25%,該部建議調增對進口之輕型貨車之稅率相當於相同排氣量之轎車適用稅率之60%。此種車子之主要排氣量為2,000至3,000立方公分,故倘現行規定之9座位以上之車子稅率為55%,輕型貨車之稅率則為33%。雖調增進口其特別消費稅,惟該部亦建議對國內產製之汽車提出特別消費稅計稅之成本優惠措施。依此,國內產製之9座位以下之車子特別消費稅計稅之成本計算依據係生產商售出之價格減國內產製之零配件金額。
另為保護民眾健康及限制青少年抽煙,該部提出2種方案;第一方案,適用混合式之特別消費稅,即包括按比例之稅率及定額稅;依規定,對香菸之特別消費稅之調增期程為自2016年起70%,自2019年起75%;依此方案,除上述按比例之稅率外,主管單位亦建議補課定額稅,具體為1包20條香菸課1,000越盾,1條雪茄課1,500越盾,並建議自2020年起生效實施。第二方案,依期程調增稅率,自2020年起稅率將自75%調增為80%,自2021年起稅率將調增為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