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tcvn_logo

越南政府最近採取了若干項刺激經濟增長的改革措施,為投資提供了更好的商業環境。
 
l、新企業法的實施給予公民個人在自行選擇的領域內成立股份制合資公司的權利;
 
2、與美國的一項有待批准的全面雙邊貿易協定,此協定將使越南政府加強立法的透明度、開放關鍵經濟領域和減少貿易壁壘;
 
3、開放越南證券交易所,儘管其規模小,且受到過度控制,但無論如何擴展了越南的可用資金來源;
 
4、2000年7月通過了新的外商投資法(LW)。
 
    新外商投資法(LFI)的一些重要改變
 
l、廢除國外銀行接受土地使用權作為貸款抵押的限制。新的外商投資法允許所有擁有越南境內經營權的銀行接受土地使用權作為擔保,這是項目籌款自由化的重要的第一步;
 
2、實施激勵外國投資者的新稅制,如:
 1)對不同的專案,利潤匯兌稅從5%-7%和10%降低到3%5%和7%;
 2)允許商業合作合同(BCCs)的各方將帶稅損失計入此後的連續五年。而在舊法中,這一辦法僅適用於其他形
    式的外資企業,因而使商業合作合同(BCCs)不受歡迎;
 3)對於用於政府特別鼓勵投資項目的原料,五年的進口關稅豁免能得到延長;
 4)對僑民減免20%的企業所得稅,並實行3%的利潤匯兌稅率;
 
3、允許政府與外國投資者簽訂書面協議以提供投資保證;
 
4、改變批准投資許可證所需的時間。新的外商投資法規定了僅需登記以獲得投資許可證的新一類專案。越南關於外國投資的法律已經過五次修訂(1990,1992,1996和2000年5月),這逐漸改善了法律環境,使外方投資更加有利和穩定,並增加了越南投資環境相對於同地區其他國家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世界貿易組織(WOT)的承諾
 
 建築和相關的工程服務:2000年7月13日,越南和美國基於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談判並簽署了一項雙邊貿易協定。建築服務是越南基於世界貿易組織(WTO)法律構架下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原則和條款而同意的主要服務貿易之一,將開放許多重要行業。
 
 建築工程服務:在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的影響下,建築工程服務向系統化組織發展。這一領域的小型企業正在逐步被大型或合資企業所取代。服務費用和價格也在上